谈判文件,点击下载
补充说明:
谈判文件原付款方式变更为: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分为南北两个区施工,北区初验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南区初验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南北区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待整体工程正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移交全部竣工资料并办理结算及开具正式发票后,四个月内付至审定工程造价的95%。工程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遗留质量问题满两年返还剩余质保金。
各供应商报价情况:
供应商1: 海康:1493025元,大华:1443175元
供应商2: 海康:1653129元,大华:1592722元
供应商3: 海康:1441785元,大华:1389815元
供应商4: 海康:1428538元,大华:1352121元
请各供应商3、供应商4于10:10前上传二次报价,逾期未报视为维持一次报价